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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oo事件及性平三法修法後的因應之道:本會辦理職場性別平等人才培力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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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法新法將於2024年3月8日施行,針對新法上路匆促,多數的中小事業單位(包括非營利組織)對許多基本規定並不清楚,甚至不理解為什麼這些法條與雇主角色有關。倘若雇主對性騷擾防治與調查程序缺乏認知與認同,亦不清楚性別平等的職場環境如何積極營造,很可能在性騷事件爆發後,因處理不當而受罰。與其在性別事件發生遭遇申訴與處罰,流失企業及人才競爭力,不如預先做好宣導與防治。

本會邀請銘傳大學退休教師、資深婦運工作者蘇芊玲及性平專業講師賴友梅分別就各自在企業性別平等推動的要點上進行經驗分享與建議。與會貴賓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尤美女律師會中提及,中小企業對營造友善性平職場的策略和因應修法的需求較為陌生,婦團基於社會公義和責任,應在當中扮演關鍵的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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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描述(前排由右至左:資深婦運工作者蘇芊玲、行政院性平會委員陳曼麗、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尤美女、台灣婦全會副理事長王瓊枝、專業性平講師賴友梅)

感謝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提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