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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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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公益團體的數位網路運用能力,結合專業部落客的廣大串連能量,促進公益組織的行銷宣傳,特舉辦本項『「最愛blog!」----全國NGO優質部落格人氣票選活動』,希望透過全國性、有趣的網路競賽活動,直接激發公益團體的學習成長,將「公益」、「服務」的理念有效寓載於「網路世界」中,讓非營利組織能有更多元的呈現。活動設計將廣邀社會大眾參與,藉由創新的網路公益宣傳,除了公益團體能得到大量的曝光外,民眾亦可以獲得不同的公益訊息及教育學習。此項競賽將設置若干獎項及獎品,實質鼓勵優質的公益部落格經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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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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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財政部、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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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智邦公益館、udn部落格、痞客邦公益家、優仕網、uho、優活健康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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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AD、BloggerAds、翊凱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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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台灣大哥大、美商穗樺妮台灣分公司、日月潭大來閣、奧爾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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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越旅行社、南庄紅磚屋特色民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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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10年11 ~ 12月 ( 為期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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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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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國性網路活動的舉辦,協助各地NGO部落格做宣傳,增加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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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勵用心經營優質部落格的NGO組織,NGO團體互相學習,共同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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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選「 新增自訂欄位」, 於「欄位名稱」自訂名稱:好康在這裡,在「欄位內容」中輸入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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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寓「公益」於「部落格」,開拓非營利組織多元之組織發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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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促進大眾對於社會公益的關心,並藉由網路的便利性,鼓勵大眾參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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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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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內 容 |
專家評選競賽 |
民眾人氣票選及抽獎 |
11月 |
◎進行參賽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28日
(報名截止日為2010年11月28日) |
◎民眾票選活動開跑:
2010年11月29日 |
12月 |
◎進行專家初審:
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14日
◎公布入圍名單:2010年12月20日
◎頒獎記者茶會暨公布得獎名單:
2010年12月28日(預計)
公布專家評選前三名優勝者、現場頒獎 |
◎民眾票選期間:
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25日
◎人氣票選活動截止及第一名單出爐
2010年12月25日
◎頒獎記者茶會暨抽獎名單揭曉:
2010年12月28日(預計)
頒發最佳人氣票選獎項及現場抽獎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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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規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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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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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網路公益部落格的推廣、競賽活動,利用網路無遠弗屆的張貼、串連特殊屬性,供民眾點選、閱覽及票選。共分為團體「公益經營部落格」及個人「公益關懷部落客」兩類競賽,採專家評選及網路大眾票選兩種選拔方式。競賽並提供若干獎品、獎項予優勝者,以玆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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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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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賽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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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公益經營部落格獎:歡迎正式立案的公益團體,且持續經營運作之公益團體部落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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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公益關懷部落客獎:歡迎經營部落格有成,且樂於協助公益推廣之個人部落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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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賽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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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運作、更新維護之部落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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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資格之認定:(僅需符合以下其中三項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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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RSS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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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單篇迴響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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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單篇文章有獨立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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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內容依發表時間逆時序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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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別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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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公平性,本項活動的主辦、協辦及參與評審工作的單位、部落格均排除參賽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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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如有爭議時,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團隊做最後之合議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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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報名、參賽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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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活動網站填寫報名表。(報名截止日為2010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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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者送出報名表並資格審查無誤後,即會在活動網站中登錄露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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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截止及全部參賽資格審查後,2010年11月29日起~2010年12月25日止所有
競逐之團體及個人部落格開始在活動網頁中張貼及連結,供民眾點閱、票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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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評選部分,於2010年12月20日公布入圍名單,2010年12月28日頒獎茶會公布獲獎 之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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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獎項及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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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家評選競賽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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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
獎 次 |
獎 品 |
評選方式 |
團體獎
【公益經營部落格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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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ACER小筆電乙台 |
- 由專家評審產生。
- 從複審參賽者中評選出十個入圍的部落格佳作。
- 從十個入圍部落格佳作中選出前三名特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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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微型投影機乙台 |
第三名 |
數位相機乙台 |
入圍者七名 |
入圍獎牌
高級壁飾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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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獎
【公益關懷部落客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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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Samsung Si9000 手機乙台 |
第二名 |
日月潭大淶閣 兩人同行免費住宿券乙張 |
第三名 |
南庄紅磚屋 兩人同行免費住宿券乙張 |
入圍者七名 |
入圍獎牌
高級壁飾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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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眾人氣票選部分 (暫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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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獎 次 |
獎 品 |
評選方式 |
【最愛公益部落格】 |
第一名 |
日月潭大淶閣、南庄紅磚屋 兩人同行免費住宿券各乙張 |
- 由社會大眾票選產生。
- 民眾瀏覽所有參賽的部落格,並從中選出最喜歡的部落格一名。
- 活動票選結束,統計得票最高者為第一名。
- 致贈獎品給獲人氣票選第一名之公益團體及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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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公益部落客】 |
第一名 |
澳門珠海深圳五天四夜旅遊券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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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眾幸運抽獎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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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
數量 |
獎 品 |
產生方式 |
【人人公益獎】 |
10名 |
神秘福袋
(市值2000元)以上
有可能獲得高雄國賓大飯店 兩人同行免費住宿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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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電腦隨機抽選產生。
- 從參與民眾人氣票選的電腦投票名單中,各抽選出5位幸運支持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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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評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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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公益行銷與專業運用並重原則,活動將邀請熟悉社會公益、組織經營典範、專精部落格應用等相關社會專業人士組成一評審委員會,以公正之態度進行評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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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
評分重點 |
評分比例 |
團體獎
【公益經營部落格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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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內容呈現 |
30% |
組織運用(如方案推廣、募款活動) |
20% |
部落格視覺設計 |
20% |
部落格技術應用 |
30% |
個人獎
【公益關懷部落客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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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內容呈現 |
40% |
協助NGO宣傳 |
30% |
部落格技術應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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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邀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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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部落格應用由專業人士、NGO部落格經營典範單位及相關社會公正人士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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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獎項產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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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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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針對報名參賽的團體單位及個人資料,進行資格要件之審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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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所有參賽者,是否符合活動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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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 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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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查之單位及個人部落格進行初審工作,並從團
體與個人參賽的佳作中,各選出10個入圍名單,進入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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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將公佈入圍名單,並授以活動入圍Logo供入圍者於其部落格
上張貼,所有入圍者皆受邀參加活動頒獎記者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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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複 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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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就團體與個人組各入圍之10個部落格佳作中進行討論,評 選出其中最佳之前三名。各得獎名單於活動頒獎記者茶會中公開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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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票選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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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活動頒獎記者茶會現場,由電腦公開從「人氣票選獎」團體組與個人組得獎的民眾投票名單中,隨機抽選各五名幸運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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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辦單位將於網站公佈10名幸運抽獎民眾,並儘速寄送幸運福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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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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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賽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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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部落格僅限團體組及個人組擇一報名。嚴禁重覆報名,如經檢舉,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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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參賽之部落格違反著作權問題,經證明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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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名手續需一次完成,之後不得再修改報名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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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票選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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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資格審查者,即可參加民眾人氣票選,主辦單位會寄發活動專用串連貼紙,供參賽的部落 格刊登,以進行宣傳拉票,接受民眾的票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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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位民眾皆有機會參與人氣票選部份(兩類獎項各限1票),凡參與投票給【團體部落格】、【個人部落客】人氣票選的民眾,皆有機會參加幸運抽獎及得獎,本活動將抽出10位幸運民眾,贈與市值2000元以上神秘福袋予以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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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抽獎與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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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活動將於99年12月28日(預計)舉辦頒獎記者茶會,現場以電腦亂數抽獎方式公開抽出民眾幸運獎項部分。抽獎過程將邀請律師等社會公正人士全程參與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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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部得獎及抽獎名單揭曉,主辦單位將主動通知得獎者,並將獎項名單公布於本次活動網頁及台灣婦全會的網站www.natwa.org.tw,屆時請密切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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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領獎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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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獎項將由活動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無誤後,安排領取及寄送。所有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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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補發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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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動所提供獎項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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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相關繳稅及領獎事宜。根據稅法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需按給付全額扣取10%稅金(唯2萬元以下則無需扣繳,只要開立扣繳憑單申報所得即可)。境外居住者,則一率扣繳20%;未滿14歲之兒童中獎,視同
監護人中獎,由監護人代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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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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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辯單位之事由,而使所有參與者(含參賽者及民眾,下同)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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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項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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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參與者於本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僅限於參賽、活動抽獎及獎項寄送之用,不得將所得資料外洩予第三人用於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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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與者需保證所有填寫的資料,均為個人確實所有,未冒充或盜用任何第三者。如因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導致有阻礙本活動進行、損害主辦單位及其他任何第三人之權益及名譽時,參與者應付一切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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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所有參與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活動期間參與者如有違反其中規定事項,主辦單位有權立即終止其活動參與及取消中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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